叮叮叮~上海市静安区恒裕曹家渡老年福利院“有法帮您法律知识大讲堂”再次开讲了,本次讲座的主题是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小编又给爷爷奶奶们送知识点干货来咯,请查收哦。
(讲座现场照片)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知识点干货盘点开始了。
一、放弃继承
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单方面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继承时间限制)
注意:
1、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应当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
2、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
3、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4、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5、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
6、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反悔药”保质期)
知识小问答:
问:继承人声明放弃了继承,能否反悔?
答:见第6条注意
二、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权丧失是指本来具有继承资格的人因犯有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注意:
1、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2、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知识小问答:
问:如某人故意杀死了父亲,还是否享有继承权?
答:故意杀死了父亲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母亲和妻子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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